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合同進行不下去的情況,這樣會導致合同終止的情況。那麼在法律規範中,合同終止的條款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小編為您介紹四種合同終止的條款。
一、合同終止條款的法律規定
1、合同到期後的自然終止;
2、合同中有顯失公平的條款;
3、合同中存在欺詐行為,並對當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損害;
4、合同當事人一方無法履行合同義務,且經雙方協商後解除合同;協商不能達到雙方目的的,通過法院進行判決,根據實際情況法院判決合同終止的;
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財產繼承者不願繼續履行合同的;
6、其他不可抗因素導致合同內容無法實行的;
二、合同終止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通過上述的介紹,我相信大家對合同終止的條款有一定的瞭解了吧,如果大家遇到了這種情況可以根據小編的整理理解合同終止的條款。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合同終止的情況,歡迎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我們會及時為您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