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上私人買賣合同怎麼寫
買賣合同是賣方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方,買方向賣方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應當包括以下條款:
1.賣雙方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的物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產地、數量及價款;
3.質量要求;
4.包裝方式;
5.交貨的時間、地點、方式;
6.檢驗標準、時間、方法;
7.結算方式;
8.違約責任;
9.解決爭議的方法;
10.其他條款(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質量保證期等)
買賣合同賣方必須是標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權處分該物的人。
買賣合同應當對買賣的標的物進行詳細的描述,做到明確具體一目瞭然。
買賣合同應對貨物質量重點加以約定,以便於驗收,避免糾紛。賣方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賣方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説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
貨物的包裝方式對於貨物的安全運送非常重要,包裝不善就可能發生貨損,侵害買方的利益。對於包裝方式無約定的應當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當採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