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個企業來説,一個好的商標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競爭力,企業形象的重要體現。企業在註冊、使用、變更商標的時候,往往通過代理機構完成。為此,雙方需要簽署一份代理合同,將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寫清楚。那麼,簽署商標代理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下面我們跟隨本站小編了解。
一、簽署商標代理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指商標權人將其註冊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被許可使用人支付費用而簽訂的合同。商標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為許可方,另一方則為被許可方。商標權許可實施合同生效後許可方並不喪失商標權,仍為註冊商標的所有人。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標的是註冊商標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這是商標使用許可與商標權轉讓合同的區別。
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除應當具備一般經濟合同應有的必要條款外,還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商標被許可人必須具有《商標法》規定的商標申請人資格;
2、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必須是商標註冊人自己的註冊商標;
3、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應與註冊商標一致;
4、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所指定的商品不得超出該商標核定使用商品/服務的範圍;
5、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期限應當在該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
6、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是否允許被許可人再許可的條款。
二、商標代理機構主要工作有什麼?
商標代理組織可以接受委託人委託,指定商標代理人辦理下列代理業務:
1、代理商標註冊申請、變更、續展、轉讓、異議、撤銷、評審、侵權投訴等有關事項;
2、提供商標法律諮詢,擔任商標法律顧問;
3、代理其他有關商標事務。
三、商標代理機構有違規行為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商標代理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為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或者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額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罰款:
1、與第三方串通,損害委託人合法權益的;
2、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七條規定的;
3、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代理組織合法權益的;
4、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的。
綜上所述,企業選擇商標代理機構的時候,要選擇信譽良好的。在簽署合同過程中,留心那些簽署商標代理合同注意事項,比如確保合同條款完整、清晰,沒有存在誤解的條款。在合同中,寫清商標代理機構的權限、代理期限、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等。如果今後雙方發生糾紛,這份合同就是解決爭議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