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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轉讓的法律法規有什麼?

資產拍賣 閲讀(1.47W)

一、國有資產轉讓的法律法規有什麼?

國有資產轉讓的法律法規有什麼?

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也即通過具有保密性和私密性的協議安排,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協議轉讓企業國有產權,是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眾多方式中的一種,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可知,“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可以採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以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正因為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的保密性和私密性,為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文件對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的轉讓條件方面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但是,為了進一步規範企業國有產權的轉讓,加強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中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對某些特定條件下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可以採取協議轉讓的方式。可是,因為特定的立法技術,有些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的條件需要進一步予以確定和探討,以達到合法協議轉讓企業國有產權的目的。

二、國有資產經營的方式有什麼?

1、國有資產的股份制經營

是指國家通過與其他投資主體聯合興建股份制企業,收購其他企業股份或對原國有制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等形式,運用國有資產,建立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產權明晰,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企業擁有法人財產權,構建所有者、經營者、生產者之間的制衡關係,建立企業內部科學管理制度,真正實現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税,具有自我積累、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能力目標的經營方式。

2、國有資產的集團經營

是指國家授權有關企業集團對其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管理、經營。這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資產經營的重要方式。

3、國有資產的委託經營

是指在不改變國有資產所有權及資產最終處置權的前提下,國家將國有資產委託給有關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及其他組織經營管理的方式。

4、國有資產的承包經營

是指在堅持國有資產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按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以承包經營合同形式確定國家與企業間的責、權、利關係。在承包合同範圍內,使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營管理制度。

5、國有資產的租賃經營

是指在不改變國有資產所有制性質的前提下,國家將部分國有資產出租給有關承租人經營。

國有資產經營,是指國有資產的所有者和代理人,為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而進行的一系列活動。國有資產的股份制經營,國有資產的租賃經營,國有資產的承包經營,國有資產的集團經營,國有資產的委託經營。上面的這5種方式是國有資產經營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