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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抓不到違法人可以結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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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安案件抓不到違法人可以結案嗎?

治安案件抓不到違法人可以結案嗎?

不可以結案,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不同,刑事案件嫌疑人逃跑可以列為網上逃犯,治安案件則不行,如果逃跑只能無限期的找,如果始終找不到,那案件永遠不能結案,有的大城市科技發達,可以將治安案件嫌疑人進行布控。

受害者可以要求派出所抓人,對其進行治安處置、治安拘留,公安機構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構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

二、處理治安案件的強制措施有什麼?

1、強制傳喚。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公安機構可以強制傳喚。

2、盤問。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留置盤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48小時,並立即通知其家屬或其所在單位。對於已證實有違法犯罪的嫌疑人,不得適用留置盤問。嚴禁以留置盤問的形式達到延長訊問時間的目的。

3、訊問。對違反治安行政管理人訊問時間一次不得超過24小時。訊問時,不得少於兩名民警,訊問不滿18週歲的違反治安行政管理人應允許其監護人到場。

4、檢查。民警對有治安行政違法行為的個人或單位的人身、物品就地進行檢查時,應當出示表明本人執法身份的證件。檢查時應有被檢查人或者被檢查人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遇有緊急情況也可以立即進行檢查。

5、扣押、封存財物。扣押、封存財物時應出示警察證。對扣押、封存的財物,應當會同被扣押財物持(所)有人清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並由雙方簽字確認。對被扣押、封存的財物,一般情況下,應當在案件辦結後一週內作出處理決定。

治安案件找不到違法人,是不能夠進行結案的,治安案件並不是刑事案件,所以公安機關一般是不會立案處理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不構成犯罪的,就會進行治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