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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對外轉讓股權誰批准?

經營管理 閲讀(9.73K)
股東對外轉讓股權誰批准?

一、股東對外轉讓股權誰批准?

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意見,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作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按照股東向他人轉讓股權的條件轉讓),不同意的,視為同意轉讓。

未經同意轉讓股權且股權轉讓合同簽訂後公司其他股東也不認可的,股權轉讓合同對公司不產生效力,轉讓人應當向受讓人承擔違約責任。受讓人明知股權交易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同意而仍與轉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公司其他股東不認可的,轉讓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二、公司變更股東流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有限責任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的答覆意見,其他股東未答覆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説明。

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由轉讓雙方簽署,股東或發起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或發起人加蓋公章);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複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複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複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無須提交第3、4項材料。公司變更股東,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規範提交相應的材料。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股東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股權轉讓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進行,並且轉讓需要經過其他的股東半數同意,如果是公司內部的轉讓不需要其他股東同意,轉讓需要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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