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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分公司營業執照所需資料

兼併收購 閲讀(1.19W)

1、代理人或委託人帶上申請材料去省政務廳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辦理;
2、如果符合法定形式並且材料齊全,就可以頒發營業執照;
3、代理人或委託人持收件通知書到窗口領取《准予設立/開業登記通知書》,再憑此證明和身份證領取營業執照;
4、成功拿到營業執照後,繼續辦理後置許可等相關事宜;
5、在拿到營業執照後的30日以內,要去辦理備案手續,這時只需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即可。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7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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