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師代為二審上訴範文是怎樣的?
二審民事上訴狀範文
上訴人(原審被告):某某,男,漢族,xx年x月x日生,
户籍地:xx省xx縣
身份證號: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xx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
上訴人因不服xx人民法院xx號民事判決,原審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特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撤銷xx人民法院所作xx號民事判決中xx項判決;發回重審或依法改判。
2、本案一審、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如下:
xxx。
xx。
據此,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或對一審判決直接予以改判,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上訴人:XXX
日期: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二、關於民事案件上訴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在我們現實生活中,上訴狀的書寫應當是通過書面的方式提交給法院的,因為法院在接收上訴狀之後,才能對具體的事項做出處理,一般來説就是需要嚴格的根據上訴的理由以及審理查明的事實情況來做出判斷,最終完成判決或者説是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