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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證據調查

民事訴訟 閲讀(2.86W)
離婚訴訟證據調查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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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證據調查的流程

(一)起訴:起訴應遞交的材料: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遞交訴狀正本外,還應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數提供訴狀副本:

2、訴狀附有與原告的訴訟請求及其主張相關的證據原件或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證據複製件;

(二)受理:

符合法定條件的,7日內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條件的,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經審查認為起訴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填寫立案審批表,由負責審查起訴的審判人員決定立案,立案時需要提交訴狀、當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法人提供營業執照和機構代碼證複印件),證明案件事實的必要的證據材料並交納訴訟費用。若案件需要做財產保全,可立案時一併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書,擔保申請書,並交納保全費。

在近幾年中,隨着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公民的法律意識也在不斷的提高,如果公民做出了任何違反法律的行為後,不僅會危害到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會按照案件的嚴重程度受到相應的處罰,在這裏也是提醒各位公民,一定要做到遵紀守法,保障自己和他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