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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 | 在手機上輸入這幾個鍵錢就沒了

律師隨筆 閲讀(2.66W)

[案例]

注意了,在手機上輸入這幾個鍵錢就沒了

       廣東佛山的劉某就差點被騙子騙走24000元。這個代碼就是**21*,騙子通常會想盡辦法讓你進行這個操作。我們手機的撥號界面輸入這個**21*,加上任意的手機號碼,再按下撥號鍵會發生什麼事呢?這是一條呼叫轉移指令,騙子接下來會誘導劉某將電話轉移到自己的手機上,成功屏蔽了受害人劉某的電話,再轉移受害人的財產

[律師解釋]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010年最高法《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第一百二十三條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一詐騙不足4 0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5 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三詐騙3 000元且是累犯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 2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第一百二十四條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第一百二十五條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詐騙2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