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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已過保護期但有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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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已過保護期但有繼承人
叔叔想問下著作權已過保護期但有繼承人還有效嗎
以下是對著作權已過保護期但有繼承人問題解答 根據《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著作權繼承人有以下幾類: 1.著作權屬於公民的,公民死亡後,其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著作權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即繼承人經過繼承活動可以成為著作財產權新的權利人。其方式既可以是法定繼堆,也可以是遺囑繼承,還叮以是接受遺贈。此外,根據《著作權法》第18條規定:“美術等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故美術等作品如果原件所有權在作者生前已轉讓他人,但除展覽權以外的著作權仍屬於作者。作者去世以後,這種作品的著作權也是繼承的標的。 2.著作權屬於法人或非法入單位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變更、終止後,其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著作權法規定的保護期內,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則由國家享有。 3.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後,對其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可見,著作的財產權即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依法是可以繼承的。而關於著作人身權,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其不能成為繼承的標的,但著作權法又同時規定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不受時間限制。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0條規定,作者死亡之/虧,其著作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作者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保護。著作權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其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保護。 關於著作人身權中的發表權,《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2條規定:“作者他前未發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確表示不發表,作者死亡後五十年內,其發表權可由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行使,沒有繼承人又無人受遺贈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