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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是仲裁的範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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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是仲裁的範圍嗎
人身損害賠償是仲裁的範圍嗎
1、人身損害賠償不適用申請仲裁,因為仲裁解決得有事前的約定或者事後達成一致的意見。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的規定,不允許當事人將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提交仲裁解決。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不屬於仲裁適用範圍,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工傷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屬於不同的法律關係,受害人可在工傷保險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個方面同時主張。主要法律依據是,我國《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工傷應享受相關待遇,沒有規定第三人侵權工傷需要扣減的情況。而且我國《社會保險法》也規定,如果是第三人導致工傷,受害人除醫療費不可兼得外,不涉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