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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樣認定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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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樣認定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該怎樣認定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該怎樣認定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也不論是否受到刑事責任的追究,都喪失繼承權。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成繼承人為爭奪遺產殺害其他繼承人的行為,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主觀上有殺害其他繼承人的故意,且具有爭奪遺產的目的。二是客觀上實施了非法剝奪其他繼承人生命的行為。
3、遺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是指依法負有法定義務且具有扶養能力的繼承人,對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繼承人,故意不履行扶養義務的行為。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囑是被繼承人生前做出的於其死亡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是被繼承人生前對自己的財產做出的處分決定,是被繼承人按照自己的意願處置其合法財產的法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