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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豬保險賠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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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豬保險賠償範圍
養豬保險賠償標準

如果保險生豬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死亡,投保人可以獲得相應賠償。北京市規定,保險公司依據生豬生長的三個不同體重區間按照保額進行比例賠償:體重22~40千克的,賠償40%;體重40~60千克的,賠償60%;體重60千克以上的,賠償70%。山東省規定,保險公司按生豬屍體重量每千克一元計賠,但最高以不超過30元為限。因患傳染性疾病,經縣級政府命令撲殺掩埋的補助費得從賠款中扣除,賠付後保險責任即行終止。生豬屍體歸被保險人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