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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與自首的區別有哪些 | 具體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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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與自首的區別有哪些,具體規定有哪些
坦白與自首的區別有哪些,具體規定有哪些
坦白與自首的區別有:
1、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節,而坦白僅是酌情量刑情節。
2、減刑幅度不同。一旦成立自首,被告人就可以得到基準刑40%左右的減刑幅度。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