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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的權力和義務是什麼呢 | 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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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的權力和義務是什麼呢,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獨立董事的權力和義務是什麼呢,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獨立董事的義務:獨立董事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負有誠信與勤勉義務。
獨立董事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該指導意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特別要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獨立董事有下列權利:
1、重大關聯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後,提交董事會討論;獨立董事作出判斷前,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作為其判斷的依據。
2、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3、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4、提議召開董事會;
5、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諮詢機構;
6、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征集投票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條,上市公司設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