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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二十年夫妻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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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二十年夫妻財產分配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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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住二十年算是自動離婚嗎

我國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十年的只是屬於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情形,離婚只有兩個途徑:

1.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一方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判決准予離婚,判決書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