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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電子警察交通違章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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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電子警察交通違章處理流程
上海電子警察違章處理點以及處理流程
 一、 處理地點:   違章地交警部門或車輛登記地交警部門。   二、 一般電子警察處罰點工作時間(僅供參考):   週一至週五 9:00---12:00, 13:00----17:00   三、 需攜帶的手續:   1、當事人需要同時出示違法車輛行駛和本人駕駛證;   2、車主攜帶違法車輛行駛證和身份證明,管理人攜帶行駛證和單位證明;   3、 受託人攜帶已確認違法行為的委託證明書、違法車輛行駛證、受託人身份證;   4、請當事人核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處罰決定書》各條款內容正確無誤後在相應位置簽名。   四、電子警察違法處罰罰款繳納:   電子警察處理窗口的“電子警察銀行代收點”繳納罰款。   五、處理期限:   違法當事人、車輛所有或管理人請於15日內持《處罰決定書》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收滯納金,逾期3個月不繳納罰款,或連續兩次逾期不繳納罰款的電子警察違法車輛駕駛人,記12分。 以上便是電子警察違章處理點以及處理流程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