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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車速二次鑑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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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車速二次鑑定申請
交通事故二次損傷怎麼規避

交通事故二次損傷怎麼規避:避免車與車之間的距離太近;車內人員下車後留在現場;發生事故後不開“四閃”;後來的貨車司機視線被遮擋五、大車佔用快車道。在當今這個社會經濟飛速發展的時代,人們的生活水平如竹子一樣節節高,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家庭用車越來越多。


在高速公路上車與車之間一定要保持好安全距離,在發生緊急情況時人的反應是需要一定的時間的,如果車與車之間沒有安全距離,在情況發生後,車主沒有辦法及時反應進行躲避。這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在這起交通事故中,他們犯了幾個致命的錯誤,使得原本可以躲避的事故二次發生。


車與車之間的距離太近


在高速公路上車與車之間一定要保持好安全距離,在發生緊急情況時人的反應是需要一定的時間的,如果車與車之間沒有安全距離,在情況發生後,車主沒有辦法及時反應進行躲避。這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車內人員下車後留在現場


追尾之後駕駛員及乘員下車查看車況,商議解決辦法,但是卻忘記了事故發生後,人員留在現場是相當危險的。發生交通事故後,無論是在高速上還是下路上,人員一定要儘快到安全地帶,過路的車輛、人員更要抓緊遠離現場,預防發生二次傷害。


發生事故後不開“四閃”


事故發生後,我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及時開啟“四閃”,提醒過往車輛此處危險,及時採取措施,發生二次傷害。這次事故中,追尾轎車沒有及時開啟“四閃”,以至於後來的貨車沒有能及時發現。開啟“四閃”可能不會一定就能避免悲劇的發生,但是事故發生後不採取措施一定會加劇悲劇的程度。


後來的貨車司機視線被遮擋


其實這個原因最是因為車距過近導致的,行駛過程中,特別是前方有大車的時候視線會被完全遮擋,在這個時候要儘量遠離大車,避免跟車行駛,如果前方車輛突然變道,一定要隨機應變跟隨變道,否則很可能會發生事故。


大車佔用快車道


在我國的《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大型車輛(包括大客車、貨車等)不得佔用快速車道(超車除外)。在此次事故中,肇事車輛是在小車行駛的快速車道上行駛的,引發了二次事故。


綜上所述,在如今這個快速發展的社會,挨家挨户都擁有了自己的私家車,但是同時我們交通便利的同時,也使得交通事故頻繁發生,交通事故的出現總是有很多的原因,希望人們可以從從中得到一定的教訓為了自己哪怕是為了國家,開車的時候一定要小心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