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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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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區別
增值税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區別
1、發票的印製要求不同。

根據新的《税收徵管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增值税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税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製;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指定企業印製。未經前款規定的税務機關指定,不得印製發票。

2、發票使用的主體不同。

增值税專用發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納税人領購使用,小規模納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經税務機關批准後由當地的税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則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並辦理了税務登記的各種納税人領購使用,未辦理税務登記的納税人也可以向税務機關申請領購使用普通發票。

3、發票的作用不同。

增值税專用發票不僅是購銷雙方收付款的憑證,而且可以用作購買方扣除增值税的憑證;而普通發票除運費、收購農副產品、廢舊物資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