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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星期幾辦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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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星期幾辦離婚手續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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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孩子怎麼辦離婚手續

辦理離婚手續的方式有兩種,分別是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的手續
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的,按正常離婚流程準備即可:準備好材料,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後,收回結婚證,發放離婚證。
協商不成,訴訟離婚
1、聘請律師諮詢。
2、原告(提起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書。
3、同意立案。
4、開庭審理。
5、判決離婚。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法官會遵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比如哪方(經濟、環境等方面)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但處於哺乳期間(2歲以內)的孩子原則上是隨母親的,一般判給女方撫養。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按年收入20-30%之間的標準,每月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