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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什麼部門管理如何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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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什麼部門管理如何投訴
噪音污染什麼部門管理如何投訴
生活噪音,依法由公安機關管轄,可以向公安機關投訴。生產噪音則向環保部門投訴。日常生活中的噪聲污染主要有交通噪音、工業噪音、建築施工噪音、經營場所噪音、社會生活噪聲等。噪聲污染分屬不同的部門管理。
1.環保部門主要負責工業噪聲、建築工地施工噪聲、經營單位室內音響噪聲。另外,對於居民遇到夜間施工噪音擾民問題,我國對於夜間施工時間規定為晚10點-早6點,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且必須公告附近居民。建築施工企業在進行夜間施工期間,應當採取必要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對周邊居民的影響,當居民遇到施工企業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進行夜間施工或雖經批准但是降噪措施不落實,施工噪音嚴重擾民的情況時,可以直接向當地的環保部門和建設管理部門反映或投訴。  
2.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在室外使用音響設備(包括廣場健身、娛樂音響設施)產生的噪聲。
3.公安部門負責居民家庭發聲設備噪聲和道路行駛機動車噪聲,舉報電話: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