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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狗咬人誰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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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狗咬人誰擔責
民法狗咬人誰擔責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