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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打工人員申請公租房應該要履行哪些相關手續

法律 閲讀(2.18W)
外來打工人員申請公租房應該要履行哪些相關手續
外來打工人員申請公租房應該要履行哪些相關手續
外來打工人員申請公租房要履行如下相關手續:
(1)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
(2)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
(3)對登記為輪候對象的申請人,應當在輪候期內安排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期一般不超過5年。
(4)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確定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訂配租方案並向社會公佈。
(5)配租方案公佈後,輪候對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進行意向登記。
(6)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對意向登記的輪候對象進行復審。
(7)對複審通過的輪候對象,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採取綜合評分、隨機搖號等方式,確定配租對象與配租排序。
(8)配租對象與配租排序確定後應當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配租對象按照配租排序選擇公共租賃住房。
(9)配租對象選擇公共租賃住房後,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與配租對象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10)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拓展資料:施行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定,本地及外來人員均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但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應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