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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合同能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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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合同能退嗎
訂購合同簽了能退嗎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具體操作實踐,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如開發商延遲交房超過一定期限,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此外以下情形也可以退房:

1、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目前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2、開發商沒有經過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

3、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4、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5、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經濟糾紛等情況時,業主也可要求退房。比如開發商出現一房兩賣或一房多賣、或者賣房前後私自將房屋抵押,造成購房者購房目的不能實現。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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