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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應收賬款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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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應收賬款訴訟時效
應收賬款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我國民法規定,權利人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即喪失了請求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之權利的制度。根據《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者拒絕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毀損的。


所以根據上述規定,若無法定中斷、中止事由,一般情況下應收帳款應該在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兩年內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出起訴或申請。


租賃合同形成的應收帳款應在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一年內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出起訴或申請。否則便會超過訴訟時效,導致應收帳款得不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