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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迴避的主體包不包括辯護律師

法律 閲讀(2.41W)
提出迴避的主體包不包括辯護律師
辯護律師提出的量刑有效嗎

是否有效由司法機關判定,首先,量刑辯護是針對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而展開的。如果説無罪辯護是以起訴書作為假想敵的話,那麼,量刑辯護則是以推翻或者削弱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為目的的辯護活動。通常,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要麼以“量刑建議書”的形式提出,要麼以口頭“量刑建議”的形式出現。但無論以哪種方式出現,量刑建議都包含着公訴機關所認定的量刑情節,以及根據這些情節所主張的量刑種類和量刑幅度。而量刑辯護的目的,就是要對公訴機關所認定的量刑情節進行證偽,對公訴機關所主張的量刑種類和量刑幅度加以質疑。在一定程度上,量刑辯護也是一種證明公訴機關量刑建議不能成立的辯護活動。但是,僅僅對量刑建議進行質疑或者證偽還是遠遠不夠的。要達到最大限度説服法官作出有利於被告人量刑裁決的效果,律師還要提出本方的量刑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