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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關係摔傷的民事賠償的

法律 閲讀(2.29W)
僱傭關係摔傷的民事賠償的
僱傭關係下的猝死賠償嗎

勞動者在下班後猝死,雖構不成工傷,若用人單位存在侵權行為導致勞動者猝死的,家屬可以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工傷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外出期間或在上下班途中等情況下,由於工作的原因受到的傷害。如果勞動者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則可認定為因工死亡或者視同工亡,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可以取得工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