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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為了逃避哪些法律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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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為了逃避哪些法律責任呢
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為了逃避哪些法律責任呢
用人單位同勞動者不籤勞動合同並不能逃避法律責任,相反,有時會對用人單位造成不利影響。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