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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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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獎勵
我想諮詢一下社保問題獎勵的相關知識。
申報社保基數應該按職工的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申報,工資總額是指,職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日曆年度內所取得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税等,應納入繳費基數。(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3)單位通過税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乾,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如果剛入職的就按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上面這個是社保問題獎勵之基數的問題,可以學習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