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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合同交貨期違約 | 賠償

法律 閲讀(1.79W)
未按合同交貨期違約 賠償
合同遲交貨賠償標準
法律並沒有規定統一的賠償標準,具體的賠償數額應該是根據當事人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額來確定,但是約定的金額需要在一定的比例範圍內才具有效力。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通用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