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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讓要交哪些税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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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讓要交哪些税費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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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租要交哪些税費


房屋轉租要交以下費用:


  1、營業税。對公司取得的轉租收入,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税税目註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税發[1993]第149號)文:“
租賃業,是指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場地、房屋、物品、設備或設施等轉讓他人使用的業務。”。同時,《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營業税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税發[1995]第076號):“單位和個人將承租的場地、物品、設備等再轉租給他人的行為也屬於租賃行為,應按服務業税目中租賃業項目徵收營業税。”。在計税依據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第五條:“納税人的營業額為納税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因此,企業將租用的廠房再轉租出去,應全額按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營業税,不能扣除租賃成本。適用税率根據出租房屋的用途不同而適用不同税率:對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應繳納的營業税減按3%的税率徵收;對按市場價格出租的非居住用房按5%的税率徵收。


  2、城市維護建設税。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税的7%徵收。


  3、教育費附加。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税的3%徵收。


  4、印花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規定: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包括承租合同和轉租合同,均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税。


  5、個人所得税。個人取得的再轉租所得是屬財產租賃所得。根據個人所得税法的規定,應當按“財產租賃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税。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需要特別説明的是:對能提供原承租合同及合法完税憑證的,原支付的租金可分次(月)從租金收入中扣除計算繳納個人所税,但不再重複扣除基本費用標準。同時還准予扣除在轉租過程中實際繳納的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印花税。另外還准予扣除能夠提供有效,準確憑證,證明由納税義務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為止。財產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税的法定税率為20%,但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税率徵收個人所得税。

在以前的轉租中,還沒有這樣的規定,但後來隨着房子轉租的增加,國家開始重視了,因此房屋轉租税費也成了人們最關心的事情,從上面的敍述咱們可以看到,房屋轉租繳納房產税是肯定的。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