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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延期進行開庭審理

法律 閲讀(2.04W)
哪些情形可以延期進行開庭審理
哪些情形可以延期進行開庭審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⒈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⒉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⒊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⒋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