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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工期糾紛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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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工期糾紛如何解決
建設工程合同工期糾紛如何解決

發包人常用來抗辯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進度款或結算的一個主要理由就是承包人承擔工期延誤違約金,要主張工期違約金就涉及到舉證問題,一個是實際開工時間的認定。另一個是竣工時間的認定。開工日期,是建設工程工期的起算點,也是控制工期風險的第一個重要節點。一般而言,開工日期的確定方式有以下幾種:

1、合同中約定具體的日期作為開工日期。

2、以發包人開工通知中寫明的日期作為開工日期。

3、以監理人的開工通知寫明日期作為開工日期。

4、以承包人遞交的開工報告或開工申請被批准的日期為開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