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委託朋友可以嗎
可以委託自己的朋友代自己去應訴
要求有授權委託書。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不能成為代理人的情形包括無民事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可能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認為不適合擔任代理人的人。
私法自治,民訴中可委託朋友作為自己的工作人員代理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在《民法總則》頒佈實施之前,我國的民事糾紛訴訟時效為2年,而在此之後訴訟時效就改為了3年。若超過了規定的訴訟時效再去法院起訴的話,不存在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的情況,那麼當事人就會喪失勝訴權,這也提醒當事人在自身利益受到損害之後,能夠積極的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