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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如何公告送達

法律 閲讀(2.03W)
行政處罰決定如何公告送達
行政處罰決定如何公告送達
1、公告送達的,以公告中明示的生效時間,算送達時間,公告期為六十日,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2、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3、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