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民事的債務法院什麼時候可以扣車

法律 閲讀(2.91W)
民事的債務法院什麼時候可以扣車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民事的債務法院什麼時候可以扣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民事的債務法院什麼時候可以扣車
民事債務法院在被執行人拒絕履行的時候可以扣車。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當事人拒絕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