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發銀行本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標明“銀行本票”的字樣;
(二)無條件支付的承諾;
(三)確定的金額;
(四)收款人名稱;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簽章。
欠缺記載上列事項之一的,銀行本票無效。
定額銀行本票面額為1千元、5千元、1萬元和5萬元。 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申請人使用銀行本票,應向銀行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填明收款人名稱、申請人名稱、支付金額、申請日期等事項並簽章。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需要支取現金的,應在“支付金額欄先填寫“現金”字樣,後填寫支付金額。
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不得申請簽發現金銀行本票。
出票銀行受理銀行本票申請書,收妥款項簽發銀行本票。用於轉賬的,在銀行本票上劃去“現金”字樣;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需要支取現金的,在銀行本票上劃去“轉賬”字樣。不定額銀行本票用壓數機壓印出票金額。出票銀行在銀行本票上籤章後交給申請人。
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銀行不得為其簽發現金銀行本票。 申請人應將銀行本票交付給本票上記明的收款人。
銀行本票等於就是由銀行簽發的一種票據,票據上面又分為定額和不定額,並且在銀行存款的最低數額為5000元的情況下才會給出據銀行本票的。所有人對於由銀行簽發的銀行本票都會妥善的保存好的,因為在銀行本票當中事關自己財產利益的很多個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