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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計劃生育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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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計劃生育新政策
貴州省計劃生育新政策2017
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週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併使用。   勞動法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貴州省計劃生育新政策2016》第8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以上規定,法定的產假期為90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標準。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休假超過90天的,只要有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   對於生育假期,國家勞動法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就是不少於九十天。另外,每個地區對產假都有自己的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