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債務侵佔罪的款項誰承擔責任

法律 閲讀(3.35W)
債務侵佔罪的款項誰承擔責任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①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②向登記機關、税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③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④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⑤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⑥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法律,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字 第 號:同志(性別:,民族,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工作證號碼:)現任我單位 職務,為法定代表人,特此證明。有效日期: 簽發日期: 單位: (蓋章)附:本公司營業執照號碼:經濟性質:主營(產):兼營(產):進口物品經營許可證號碼:主營:兼營:


關於公司法人代表證怎麼辦,申請人應當攜帶登記申請書,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以及國家工商局規定應當攜帶的其他文件去本地的工商局進行辦理。如果企業法人超出所登記的經營範圍的,需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需要對其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