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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期又上班的待遇

法律 閲讀(3.16W)
工傷期又上班的待遇
請問關於誰知道工傷期又上班的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工傷事故發生至定殘日前,原工資福利待遇不便,由單位發放。 我覺得應解釋為,發生事故前本人的常規工資,而非過去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即使是平均工資,如果不足一年,也按實際工作的月份來平均。有幾個月算幾個月。非按最低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