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島到公證處辦理遺囑繼承公證怎麼收費
1、證明經濟合同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
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收取: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元部分,收取0.25%;元至元部分,收取0.2%;元至元部分,收取0.15%;元至元部分,收取0.1%;元至元部分,收取0.05%;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準收取: 標的額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元部分,收取0.4%;元至元部分,收取0.3%;元至元部分,收取0.2%;元至元部分,收取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