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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簡易開庭的流程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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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簡易開庭的流程適用嗎?

一、醉駕簡易開庭的流程適用嗎?

醉駕簡易開庭的流程是適用的,一般人民法院對於下列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一)對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公訴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人民檢查院建議或者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

(二)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訴的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不派員出席法庭。被告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和辯護。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法庭的,經審判人員許可,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可以同公訴人互相辯論。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自訴案件,宣讀起訴書後,經審判人員許可,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可以同自訴人及其訴訟代理人互相辯論。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節關於訊問被告人、詢問證人、鑑定人、出示證據、法庭辯論程序規定的限制。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被告人的最後陳述意見。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

二、一般醉駕可以保釋嗎?

醉駕只要符合條件是可以保釋的,保釋,我國相應的制度叫取保候審。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此外,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綜合上面所説的,醉駕是屬於刑事犯罪一般只要被認定之後就會開庭處理,但如果所存在的犯罪情節比較輕,而且證據也清楚,一般是可以適用簡易的流程來進行辦理,法院在受理了之後二十日內就可以審結,所以,不同的情形會做出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