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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出車禍會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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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出車禍會怎麼處罰

一、醉駕出車禍會怎麼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處拘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醉駕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麼認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需要根據司機酒駕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如果司機醉駕並不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則可能不承擔責任。

三、醉駕撞車怎麼賠償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肇事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並出具傷勢鑑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説明書。

5、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發票、票據、評估説明等證明材料。

6、致傷的、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票據、出院證明等。

7、死亡的,從確定辦理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30天。家屬帶齊各類票據、死亡證明等到證明材料。

8、經調解達成協議後雙方簽字後結案。並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字據。

9、調解期滿、經二次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或調解書生效後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終結調解。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