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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如何申請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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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如何申請保外就醫?

一、醉駕如何申請保外就醫?

醉駕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之下可以提交申請書申請保外就醫,辦理保外就醫,需要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文件。

1、 身患而嚴重疾病、短期內而死亡危險的;

2、 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初審同意後,開具《罪犯保外就醫病殘鑑定委託書》,決定委託鑑定單位

(一)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二)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期限(已減刑的,按減刑後的刑期計算)三分之一以上(含減刑時間),患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二、哪些情況不能夠保外就醫?

下列罪犯不準保外就醫:

(一)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的;

(二)罪行嚴重,民憤很大的;

(三)為逃避懲罰在獄內自傷自殘的。

1、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2、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3、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4、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文件。

5、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對累犯、慣犯、反革 命犯的保外就醫,從嚴控制,對少年犯、老殘犯、女犯的保外就醫,適當放寬。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有人駕駛機動車輛達到了醉酒駕駛的程度,那麼嚴格的按照我國《刑法》當中的規定,會被人民法院定罪量刑,最終來進行相對應的一些處理,當然了,如果身體狀況不好符合保外就醫的情況,也是可以提出書面的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