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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了交通事故沒有能力賠償怎麼解決?

交通事故賠償 閲讀(3.08W)

一般出了交通事故沒有能力賠償怎麼解決?

一、交通事故後沒有能力賠償損失怎麼辦?

如果肇事者沒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賠償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對肇事車輛(肇事車輛歸肇事者所有)進行查封拍賣,如果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應向申請執行人簽發一個債權憑證。如果被執行人在10年之內有可被執行的財產,申請人可以隨時申請人民法院恢復執行。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墊付。

交通事故不及時進行經濟賠償的法律後果

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不及時進行經濟賠償的,將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

1、在民事責任上,如果不能協商賠償的,對方會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在判決生效後,如果不履行賠償義務的,會被法院強制執行,並會被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如果存在妨礙執行的,還會被法院予以拘留或罰款的民事制裁。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規定:“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墊付”

2、如果負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責任,無能力賠償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則構成交通肇事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當肇事者沒有能力賠償受害者損失時,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對肇事車輛進行處分,向法院提出相應的訴求。與此同時,肇事者拒不賠償交通事故的損失必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