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怎麼理賠的?

交通事故處理 閲讀(1.65W)

發生交通事故怎麼理賠的?

一、發生交通事故怎麼理賠的?

1、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傷員並迅速報案。

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後,要立即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和財產,保留相關證據;立即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電話通知保險公司報案(車輛保險卡上有保險公司的報案電話),48小時內攜帶保險單正本、駕駛證、行駛證、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到保險公司正式報案。車險條款通常規定在出險後48小時內報保險公司,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如果委託他人代為報案,報案人還應攜帶身份證及被保險人出具的代為報案委託書。

2、定損修理

因保險事故導致的車輛所有損失在修復之前,必須經保險公司定損,以核定損失項目及金額;定損完畢後才可修理受損車輛;給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財產損害所支付的賠償金,理賠前也要經保險公司核定賠償項目和相關證據、數額。

3、提交索賠單證,領取保險賠款

被保險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處理完畢後,10日內將索賠單證包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和修理發票、醫療費發票、病歷、誤工費證明、被撫養人身份情況以及保單正本(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行駛證複印件、駕駛員駕照(即小李的駕照)複印件等資料提交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計算賠款;屆時,保險公司會通知領取保險賠款;領取賠款時,領款人要攜帶保險單正本、被保險人身份證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託他人他人代領,代領人還要攜帶身份證及被保險人出具的《領取賠款授權書》。

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程序是什麼?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二)聽取當事人各方的請求;

(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四)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的比例,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五)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對於交通事故發生後的理賠程序,應當根據交警部門認定的相關程序來進行辦理,特別是對於交通事故同時還造成了嚴重的違法行為的,那麼還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具體情況下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