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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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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注意事項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有些是可以由當事人自行私了,此時,不會涉及到公權力,因此雙方的協商內容就顯得很重要,而在這個過程中有一些問題是需要注意的,否則的話當事人自身利益就會受到損害。那麼交通事故私了注意事項有哪些?以下是具體介紹。

1、要理智地面對事故現實

發生了事故,見到自己的愛車受到損壞,難免心生怒火、情緒急躁。有的當事人情急之中,忘了保護現場、勘查現場的正事,在沒有獲取證據的情況下直接和對方去理論是非,往往話不投機,發生口角,更有甚者還拳腳相加。結果,重要證據滅失,小事變大,非但事故無法“私了”,還要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這起事故的處理方法本來應當是:發生事故後,豐田車司機先賠禮道歉,出租車司機接受道歉,雙方共同保護現場,如果願意“私了”,即填寫《協議書》或在空白紙上記錄有關情況,然後撤除現場,將車輛移至路邊協商賠償的數額及方式。

“私了”的法律用語是“自行協商”,既然是協商,那麼就要把一些問題看得淡一點,互相作出一定的讓步,共同找到一個都能接受的平衡點,使“私了”結果“雙贏”。“私了”交通事故,不但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法,而且從更高的意義上講,也是檢驗和衡量現代人們的交通意識,文明程度,交通和諧的一個尺度之一。

2、遇到人員受傷不要輕易“私了”

前面雖然介紹過對傷情的判斷方法,但是在此還是要強調,遇到有人員受傷的事故要謹慎行事,不要輕易選擇“私了”的方法處理事故。

實踐中常遇到這樣的情形,即事故發生時,當事人只是感覺身體某個部位不適,以為僅僅是軟組織挫傷而已,於是簡單對事故進行了“私了”。但是當天晚上或第二天傷情加重,甚至死亡。

此情形經常發生在有行人或騎車人蔘與的事故中。因為交通事故基本都是突發性的,行人和騎車人一無防備,二無防護措施,受傷在所難免。所以,駕駛機動車碰撞了行人、騎車人,即使對方願意“私了”,但只要稱自己身體哪裏傷了或不舒服,我們就要放棄“私了”及時報警,並勸説對方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治療。這樣做的好處,一是,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二是,防止事態擴大化;三是,萬一遇到心術不正的人“碰瓷”,我們也可以通過報警和醫療部門對其進行檢查,揭露他的“嘴臉”。

3、“私了”事故時要防止財物的丟失

“私了”事故時間雖然短暫,但是雙方都是在車外進行勘查、記錄和協商,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處理事故當中,而且視線也會遊離於自己的財物。此時如果遇到扒竊者,就會禍不單行,造成更大的損失。因此,在“私了”前要將車輛的門窗關閉鎖好,不給壞人以可乘之機。另外,遇到行人或騎車人受傷進行救助時,要注意揀拾其脱落的隨身重要物品,既是對私人財產的有效保護,也可以防止事後雙方為財物的丟失而“扯皮’。

4、遇到對方交通肇事逃逸怎麼辦?

(1)“私了”中逃逸行為的表現形式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發生事故後駕車逃逸;二、發生事故後當事人棄車逃逸。雖然説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後果均不嚴重,但是這兩種逃逸行為在“私了”事故中也時有發生。通常表現為:

1)當雙方在對事故事實的確認、或對如何賠償的問題產生了爭議,未進行友善的協商,發生了口角時,於是,一方當事人“拂袖而去”,駕車離開現場。

2)雙方在核實有關情況時,乙方發現甲方車輛無車牌,或酒後駕車,或非司機駕車,提出不能“私了”需要報警時,甲方心虛害怕,為逃避法律的嚴厲處罰,尋機逃逸。

3)事故發生後,乙方稱受傷,如果經醫生檢查無大礙可“私了”,甲方在送乙方去醫院的途中,或乙方正在接受治療時,甲方不願承擔乙方的各種經濟損失而中途“溜號”。

(2)遇對方逃逸怎麼辦

因為“私了”中的逃逸者一般都與當事人見過面、接觸過,所以遇到對方逃逸,當事人應當可以、併力求記住對方車輛及對方的以下幾種特徵並及時報警:

1)車輛的型號。如:小客車、吉普車、旅行車、大客車、大貨車、小貨車等。

2)車輛的顏色。如:紅色、綠色、白色、黑色、黃色等。

3)車輛號牌。包括:顏色(如:小客車為藍色,大客車為黃色)、號碼(最好記全,無法記全也應當記住其中前面或後面的兩個數字)。

4)車輛的其他主要特徵。如:車身上的圖案、文字;有無裝載物,裝載物的名稱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徵。如:身高、體態(胖瘦)、年歲(青年、中年、老年或約多少歲)、長相(身體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紋身、黑痣等)、衣着等。

5、要核實準確對方的身份

“私了”中非常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準確核實對方的身份及一些相關的情況,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通過詢問、觀察、核對去查明:

(1)通過居民身份證進行核實

居民身份證是公安機關頒發的最能有效證明某個人身份的證件,上面所註明的姓名、性別、年齡、居民身份證號是非常準確的,不會出現兩個一模一樣的身份證。查看對方的身份證是“私了”時最便捷、最準確的一種方法。

(2)通過機動車駕駛證進行核實

如果對方當事人在現場稱沒有攜帶居民身份證(有的當事人可能不願意讓外人查看自己的身份證),也可以通過機動車駕駛證進行核實。機動車駕駛證號與居民身份證號是一致的,機動車駕駛證登記的姓名、地址與居民身份證也是一致的。

(3)注意瞭解對方的確切住址

由於目前“人地分離”現象不少,機動車駕駛證與居民身份證上登記的地址不一定是經常居住的地方即住所地。或由於拆遷,原地址已經不存在,如果本人沒有到公安機關及時辦理變更,事後根本找不到人。當事人雙方在現場一定要首先問清對方平常的住址。然後問清聯繫方式,有無單位電話、家庭電話,手機號碼。對方給了電話號碼後最好用自己的手機撥一下號碼,看能否能正常接通。

(4)注意駕駛證上的“單位”和“職業”

當事人雙方問清楚對方的單位、職業也很重要。如果對方是職業司機或者是被僱傭的司機正在從事運輸工作,那麼其單位或者僱主可能應當賠償事故損失。可以通過機動車行駛證進行核實對方的單位,同時應當記清單位的名稱、地址、車輛管理人或者僱主的姓名、聯繫方式。

(5)注意分辯對方的駕駛人與乘車人

1)發生交通事故時是誰開的車非常關鍵。許多爭議都是發生在現場沒有確定好是誰開的車,事後説不清。因此發生交通事故後不要急於其他事情,首先注意對方車輛是誰駕駛的,誰是從駕駛室門下車的,開車人有什麼特徵。在開車人特徵方面應當注意性別又年齡、髮型、胖瘦、膚色、是否戴眼鏡、着裝等。

2)下車後應當主動互換駕駛證,相互確認。記錄對方駕駛證的內容。觀察對方駕駛證時應當注意有無異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製作駕駛證時的字體是特殊的,只要對方的駕駛證字體與自己的駕駛證字體有區別,應當引起重視,可以報警由交通警察處理。

3)此外應當注意車內有無乘車人,一般沒有必要對其情況進行記錄,但是如果乘車人有損傷,應當由其確認是否損傷輕微,並且應當由其在材料上簽名予以確認。否則事故不能“私了”。還應當注意現場是否有證明人。如果有證明人,應當與其接洽,爭取其為事故作證。

4)在與對方駕駛人接觸時,應當注意其是否有酒後開車的跡象。酒後開車的跡象包括口中有酒氣、面色發紅、動作失常、語無倫次、情緒激動、車輛行駛不穩等。如果感到對方駕駛人有酒後開車的跡象,不要“私了”,及時報告交通警察處理。

在對交通事故進行私了的時候,當事人需要注意的地方還是比較多的,包括證據的留存、協議書的簽訂等等,具體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要是你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