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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年檢規定是怎樣的

交通違章 閲讀(2.61W)

一、私家車年檢規定是怎樣的

私家車年檢規定是怎樣的

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一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交通法規扣分細則》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持有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二、年檢需要帶什麼東西

1、車。

2、行駛證。

3、正副本齊全。

4、有效期內的道路交通強制保險單(即交強險的副本),如果副本頁已丟失,就帶上交強險的正本,並且A4紙複印一下。

5、車船税繳納單,一般情況下這個税費與交強險同在一張單上。

6、身份證和身份證複印件;公司單位的車需要公司代碼證及代辦人的身份證明。

未按時參加年審的車輛,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當事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保險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因為保險單上標註拒賠對象,包括了年檢過期的車輛。特別要注意的是,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檢驗週期內(3次年檢)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將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