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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欠信用卡3萬怎麼判刑

銀行糾紛律師解答 閲讀(3.03W)

一、惡意欠信用卡3萬怎麼判刑

惡意欠信用卡3萬怎麼判刑

會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需要注意的是惡意透支的才會被立案追訴,追究其刑事責任。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如果在判決前可以及時還清全部欠款,可以減輕和免除刑事處罰。

二、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行為。

“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二)騙取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三)竊取、收買、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並通過互聯網、通訊終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惡意透支1萬元以上的行為。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惡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信用卡使用後要按時的償還,一旦持卡人未還款發生了逾期的行為,逾期的時間超過了三個月以上,銀行多次催收持卡人都沒有歸還欠款的態度,銀行就會起訴持卡人,如果持卡人被認定為惡意透支,就構成了犯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判刑坐牢